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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条件及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调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1-08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关于对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条件及人文  

社会科学类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调整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文件精神,在现行《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农大校发[2010]14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农大人字[2013]4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际,对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条件及人文社会科学类等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作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对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条件的调整

随着我校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升,目前执行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内农大校发[2010]15号)已无法起到选拔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目的。按照内人社发[2012]17号文件规定,学校废止内农大校发[2010]15号文件,实行“不占指标评审”制度。具体内容为:  

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满足继续教育和考核等相应要求的情况下,其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占学校下达本部门当年的评审指标申报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关于破格条件的规定,可不占学校下达本部门当年的评审指标申报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自然科学类: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人文社会科学类: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SSCI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者,可不占学校下达本部门当年的评审指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三)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论文所在期刊为SCI刊源,且该刊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认定的最新《JCR期刊分区》数据中属于1区,同时业绩成果符合《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农大校发[2010]14)《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农大人字[2013]4号)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基本要求,可不占学校下达本部门当年的评审指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四)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论文所在期刊为SCI刊源,且该刊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认定的最新《JCR期刊分区》数据中属于1区或2区,同时业绩成果符合《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农大校发[2010]14)《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农大人字[2013]4号)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基本要求,可不占学校下达本部门当年的评审指标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教授资格论文评审条件调整  

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或至少2篇被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全文收录。  

三、体育类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评审条件调整  

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体育类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执行。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征求学院教师意见。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书面反馈给张生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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