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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水建院年级辅导员与学生助理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一、选拔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纪情况;    

2.学习成绩的要求:学习成绩优异、没有挂科、入学以来综合测评平均1/3以前(学生助理可以适当降低选拔要求)(研究生填写本科时成绩);    

3.个人形象的要求: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4.工作能力的要求:熟悉学生事务、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心理素质过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    

5.申请人员身份的要求:必须是我院二年级以上学生(含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017级学生年级辅导员要求必须是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  

2016级学生年级辅导员要求必须是我院三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  

2015级学生年级辅导员要求必须是我院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  

2014级学生(含2013级建筑学)年级辅导员要求必须是我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 

二、配置方案与补助发放 

2017级学生年级辅导员每人2-3个班集体,每月补助400—500元(平均),考核方放; 

2016级学生年级辅导员每人2-3个班集体,每月补助400—500元(平均),考核方放; 

2015级学生年级辅导员每人2-3个班集体,每月补助400—500元(平均),考核方放; 

毕业班年级辅导员(含2014级所有班级与2013级建筑学)每人4-6个班集体,每月补助550—600元(平均),考核方放; 

学生助理(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完成工作)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 

三、选拔流程 

学生志愿申请、材料初筛、面试考核;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填写附表1(2017—2018学年水建院年级辅导员与学生助理申请汇总表)发送到学办邮箱nndsjyxb@126.com。截止时间:2017年9月24日中午12:00

五、面试时间与地点 

学生工作办公室2017年9月24日(周日)晚18:30学办二楼会议室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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