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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表彰2017年度共青团“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5-03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示范性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共青团工作有效覆盖面,继承和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授予16级动科蒙一班等28个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16级动科汉二班等28个班集体“学业进步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1#611等47个宿舍“五·四红旗团小组”荣誉称号;授予胡晓燕等15名同志“优秀教师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孙海静等178名同学“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图门仓等76名同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杨洋等375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朝鲁门等263名同学“学业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确立新起点,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其他集体和个人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谋划、开拓创新,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特此决定

附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名单

2.学业进步先进团支部表彰名单

3.五·四红旗团小组表彰名单

4.优秀教师团干部表彰名单

5.优秀学生团干部表彰名单

6.优秀学生会干部表彰名单

7.优秀团员表彰名单

8.学业进步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共青团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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