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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8-07-23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系(办公室、教学办、学办、团委、工会、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中期自查工作的通知》(内农大综字〔2018〕2号)、《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内农大保字〔2018〕2号)、《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内农大教字〔2018〕19号),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各部门内部难以整改的问题报学院解决。隐患排查实行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负责制(各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本科学生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暑期值班实行值班领导负责制(值班教师负直接责任);实验室实行实验中心负责制(实验人员负直接责任);野外实习安全实行指导教师领队负责制。学院领导承担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承担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2、排查隐患

7月23日至7月26日,学院每一间办公室、实验室、活动室、工作室、档案资料室、研习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状态,检查消防设施,检查门、窗、锁状态(各实验室还要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避免产生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管工作,对已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由本实验室实验教师负责分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要及时入厨、入库妥善管理,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要在假期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好专项检查记录,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各环节将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7月26日前书面上报学院,电子版发至haipinglu@163.com(各实验室自查结果由实验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

3、留校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教育管理

团委(学办)负责统计暑假期间留校本科学生信息(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宿舍号、留校原因等)并做好本科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报分管领导陈立永副书记备案、整改;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统计假期留校研究生信息(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宿舍号、留校原因等)并做好研究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报分管领导屈忠义副院长和陈立永副书记备案、整改。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宿舍住宿管理规定,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措施到位,提醒学生假期注意人身、财产,交通安全、防溺水、防事故等意外发生,教育学生严格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不明真相的组织及活动。

4、野外实习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教育管理

要做好测量实习、地质实习等野外实习师生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实习指导教师领队负责制,制定好防洪、防火、防意外事件等安全应急预案,教育外出实习师生模范遵纪守法,严格野外实习纪律等,确保师生外出实习安全。

5、假期实验教学摸底统计工作及管理

由教学办负责(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研究生)假期实验教学摸底统计工作及管理工作。学生(研究生)做实验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并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钥匙配发和管理

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各实验室钥匙配发和管理工作,严禁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以备紧急使用。

7、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行为管理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学校教学楼、实验室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防止发生火灾。

8、暑假期间各办公室、实验室安全管理

7月30日至8月20日暑假期间,一律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期间在办公室进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工作的人员除外,但要做到人走关水电门窗等)。各实验室实验员为实验室直接责任人;各办公室安全卫生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工会主席为工会活动场所直接责任人;团委书记为学生工作各办公室、工作室、活动场所的直接责任人;旧报告厅二楼研习室,测绘工程系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旧图书馆三楼研习室,史小红为直接责任人;水利楼各研习室,各学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水利楼东侧彩板房,王海龙为直接责任人;水利楼二楼机房,郑永朋、张栋良为直接责任人;门卫值班员值班工作,在办公室主任缺位期间,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9、暑假期间值班管理

暑假期间,值班领导在各自的办公室值班。值班教师在院办公室(水利楼509)值班,值班期间上下午各巡查学院所属部位1次,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字。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提前自行落实替班人员,替班人员承担值班责任,原值班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值班期间手机正常开机,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在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党政办和保卫处,不得擅自拖延上报时间。无故缺岗者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因缺岗引发的一切问题的责任,按责任大小和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0、安全隐患排查验收工作

7月27日,学院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所有的房间进行1次安全隐患排查验收工作,形成书面专项整改申请报告上报校综治办。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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