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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6级、2017级卓越班学生分流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级、2017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合理“流动”的原则,我院经研究决定将2016级、2017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的部分学生分流,并从其他专业(不含建筑学专业)选拔优秀学生补充至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其中2016级仅在农业水利工程专业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规模及范围

  1. 分流和选拔原则:学院卓越班学生在读期间实行末尾分流制,凡出现智育课程不及格(不含补考)情况的、课程学分绩点排名后20%左右的学生,将被分流至学院指定的非卓越班专业继续就读;学院非卓越班专业的学生可通过自愿申请、公平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选入卓越班就读。

  2. 分流规模:卓越班学生人数一般为30人,分流规模一般控制在20%左右。

  3. 选拔范围:卓越班分流后空缺,将从学院同年级非卓越班专业学生中选拔补充。

  4. 教学安排:卓越班执行“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各门课程不做分级教学,且单独编班,单独授课。

二、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以院长任组长,以教授委员会为主体、分管教学的学院负责人、学院分党委和相关专业的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分流和选拔工作。

三、分流和选拔依据

依据卓越班学生上一学年两学期的课程成绩进行分流,凡出现智育课程不及格(不含补考)情况的直接分流,其余分流学生按照核心课学分绩点成绩进行确定分流。

非卓越班学生根据自愿报名,且所有智育课程不能有不及格(不含补考)情况。若选拔出来的学生核心课学分绩点成绩低于原拟分流学生核心课的学分绩点成绩,不予选入卓越班,并保留拟分流学生于卓越班继续就读。

已确定被分流的学生,根据学生自愿,可在学院指定的专业中继续就读。

四、具体程序

  1. 拟参加进入卓越班学生,需填写《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卓越班”报名表》,并于9月5日前报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515。

  2. 学院根据2016级、2017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学生课程成绩选拔报名学生课程成绩情况确定分流和选拔人数和名单。

  3. 公示分流和选拔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期间确定分流学生的班级去向。

  4.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生按学院通知进入相应班级继续就读。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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