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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农业大学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共青团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农业大学2018年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大中学生“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学校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农业大学2018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内农大团发[2018]9号)要求,深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学校团委决定在11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申报、推荐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奖项名称

名额

优秀组织单位

8个

优秀实践分队

9个

优秀指导教师

每学院1名专业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者

每学院1名团学工作教师

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员

本院学生人数1%

(新生除外,含优秀挂职副村长)

优秀论文作者

本院学生人数0.5%(新生除外)

优秀宣传报道员

每学院1名学生

 

二、基本条件

1.优秀组织单位

由学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实践情况、社会实践优秀直属队评选结果、宣传报道情况、实地抽查学生实践论文、登记表和日志等情况评出8个优秀组织单位。评奖时需要各学院提交宣传报道佐证材料,材料统计方法详见模板。

2.优秀实践分队

由各学院选派一支优秀直属队参加校级优秀直属队评选活动,根据参赛实践队组织开展情况、学院重视度、内容形式、宣传报道、汇报情况等综合效果,由评审组现场评分,选出9支优秀实践分队。

(此项已评定,无需再申报。)

3.优秀指导教师

由各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本院社会实践实际情况推荐1名专业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要求全程参与实践前、中、后期工作且有突出贡献。

4.优秀组织者

根据本院社会实践开展情况推荐1名组织工作人员。推荐者必须为本院团学工作老师,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学校社会实践工作要求开展,且符合主题、形式创新、效果显著。

5.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员

本学院实践队队员自愿申报,由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申报者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来评定,最终按本院学生人数1%的数量(新生除外,含优秀挂职副村长)统一推荐至校团委。

6.优秀论文作者

由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实践论文内容来评出本院“优秀论文作者”。按照本院学生人数0.5%(新生除外)的数量统一推荐至校团委。

7.优秀宣传报道员

由学院在本院学生宣传报道员中评出优秀宣传报道员1名。具体应根据报道员有效新闻稿件数量、稿件及时性以及配合情况来评定。

本次社会实践总结工作结果将列入年底考核中,请学院重视,认真完成。请于2018年11月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进行打包统一发至nmgnydxtw@126.com。

附件:

1.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者登记表;

3.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员登记表;

4.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挂职副村长登记表;

5.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作者登记表;

6.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宣传报道员登记表;

7.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学院填写)。

共青团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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