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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部署寒假期间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26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2018126日上午,我院召开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部署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环节负责人、全体实验员参加了会议。陆海平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全文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内农大保发〔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内农大教发〔20182号)、《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学院寒假期间安全工作。

学院要求126日下午下班前院属所有房间(办公室、实验室、研习室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落实,一律关闭水、电,锁好门窗。明确实验员为各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教授办公室责任教授为安全直接责任人;系主任、院办公室主任、学办主任、团委书记、工会主席、档案资料室负责人为所属房间安全直接责任人;旧报告厅一楼学生会、记者站、党员服务站、学生发展指导室、创新实验室,学办主任和团委书记为安全直接责任人;旧报告厅二楼研习室,测绘工程系主任为安全直接责任人;旧图书馆二楼研习室、办公室,史小红为安全直接责任人;水利楼东侧彩板房,申向东为安全直接责任人;水利楼机房,郑永朋为安全直接责任人,门卫值班,院办公室主任为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督查工作。

导师寒假期间如需留研究生在校完成科研课题项目做实验者,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书,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承担安全直接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各项规定,现场指导学生做实验,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学院要求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提醒学生返校途中交通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寒假期间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及活动。

学院要求值班领导在办公室值班,值班教师必须在院办公室值班,做好巡查工作和值班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自行提前落实替班人员,替班人员负值班责任,原值班人员负连带责任,无故缺岗者按旷工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院领导承担分管领域的安全领导责任,党委书记、院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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