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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我校第三次党代会水建院党员代表
发布时间:2019-01-11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2019年1月11日,学院党委召开全体师生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我校第三次党代会水建院党员代表。全院师生党员参加了选举大会。陆海平书记主持大会。

会上,陈立永副书记宣读了《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三次党代会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员代表选举办法(草案)》,大会通过了该选举办法(草案);宣读了《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选举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大会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宣读了《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选举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计票人建议名单》大会通过了计票人建议名单;宣读了《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代表候选人简介》。

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11名,差额2名,应选正式代表9名。

经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产生了9名正式代表。其中妇女代表4人,占代表总数的44.4%;少数民族代表3人,占代表总数的33.3%;50岁以下代表6人,占代表总数的66.7%;学生代表1人。

党员大会上,陆海平书记还向全体党员解读了《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强调了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等工作。

陆海平书记主持会议

陈立永副书记宣读规定及流程

全院师生党员参加选举大会

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

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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