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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会的程序和要求
发布时间:2008-05-26 编辑: 浏览次数:

 一、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提出开好发展会的具体要求。只有三名正式党员的支部,必须全部到会。每单元时间讨论发展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并逐个讨论和表决。

二、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与党员标准的主要差距等。

三、党小组、联系人和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党人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正式党员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尤其是对其与党员标准的主要差距认真分析。讨论中,可向申请人、介绍人和支部提问,有关人员应给予负责的答复。

五、与会的预备党员、其他非党同志对申请入党人发表意见。

六、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尤其是对自己的主要缺点和与党员标准差距分析的认识。

七、大会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表决时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时不应轻易弃权。

八、若讨论中发现新的问题或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考察、分析后再开支部大会表决。

九、讨论修改和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十、支部书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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