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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勤则通”、“乌兰夫”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0 编辑:张艳凤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内农大党发〔2019〕20 号)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农大学字〔2015〕12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1年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勤则通”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

“勤则通”奖助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具有内蒙古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学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勤则通”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评选20人,受助学生每年受助金额为1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远大的理想、抱负;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劳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3.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困难(要求在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申请时综合排名处于所在班级前1/2;上一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5.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未曾受过纪律处分;

6.生活俭朴,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7.申请人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8.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60分);

9.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动科院

1

材艺院

1

兽医学院

1

能源院

1

农学院

1

经管院

2

园艺院

1

食品院

1

草资院

1

计算机院

1

沙漠院

1

生科院

1

机电院

2

人文院

1

林学院

1

外语院

1

水建院

1

理学院

1

(五)报送材料要求

1.书面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2.“勤则通”奖助学金推荐表电子版一份,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3.“勤则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电子版一份,要求机打;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电子版一份;

5.个人外语过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成果等材料电子版一份;

6.个人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7.个人体测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勤则通”奖助学金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学办三叶老师邮箱sanye305160778@126.com。

二、乌兰夫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本部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的学生,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审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违纪现象;

2. 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3. 学业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课程。或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4. 身心健康。心态理性平和,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上一学年所在宿舍为三星级(含三星级)宿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60分)。

(三)评选名额及标准

乌兰夫奖学金每年全校评选30人,其中水建院2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四)评审及发放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初步获奖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并将候选人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复审;

3. 学生工作处对初步获奖候选人进行复审,拟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乌兰夫基金会备案;

5. 乌兰夫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一份;

(2)本人申请书电子版一份,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3)个人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4)个人外语过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成果等材料电子版一份;

(5)个人体测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乌兰夫”奖学金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学办三叶老师邮箱sanye305160778@126.com。

特此通知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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