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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康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编辑:张艳凤 浏览次数:

一、评选人数和金额

何康奖学金共评选 8 人,金额为 4000 元/人。


二、评选范围:

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涉农专业的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

愿意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上一学年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 1/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必修课有不及格者;

一学期缺课累计 1 周以上者。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林学院

1

草资院

1

兽医学院

1

沙漠院

1

机电院

1

水建院

1

园艺院

1

经管院

1


五、评选要求:

1.《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一份;

2.学生申请书一份电子版一份;

3.个人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4.个人体测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5.四六级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一份;

6.所有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5:30 之前发送至sanye305160778@126.com 邮箱。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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