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发扬沈炳麟先生“为善最乐”的崇高思想。本着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为培养年轻学生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的目的,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旨在无偿捐资帮助部分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其学业。现开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增受资助学生申请条件:
1. 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2022级)。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入学后在各方面表现积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3.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 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5.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
二、申请材料:
1.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份电子版,内容真实、充分。
2.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电子版。
3. 《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一份电子版。
三、继续受助学生条件:
2019级、2020级、2021级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90名,本学期继续申请,报送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两份,个人总结一份(重点描述受助以来学习、生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变化)。如有因故退学以及不思进取,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二门学科经补考不及格)或严重违规违纪、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可停发其助学金。所缺名额,根据“申请条件和评审顺序”公开更换受助学生的名额。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动科院
2
材艺院
兽医学院
能源院
农学院
1
经管院
4
园艺院
食品院
草资院
计算机院
沙漠院
生科院
机电院
人文院
林学院
理学院
水建院
3
上述材料于9月30日17:30之前发送至邮箱sanye305160778@126.com。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docx
附件2:应善良助学金2019级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docx
附件3:应善良助学金2020级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docx
附件4:应善良助学金2021级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docx
上一条: 关于认真做好“南方测绘”创新创业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勤则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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