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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心理微电影大赛的参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了在学校营造良好的心理教育氛围,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辅导与服务中心特开展心理微电影大赛,本次大赛以微电影的形式向同学们介绍心理健康的知识,内容取自学生的生活,形式生动活泼,学生的参与性强、互动性强,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对心理健康的思考。请各班级学生按照活动要求认真拍摄,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参赛影片须为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创影片,故事情节要求严谨明确,作品主题从“我的未来我做主”、“我的舍友”、“手机综合症”、“奔跑吧骄傲的青年”、“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不想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中任选一主题进行创作,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

2.参赛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片头字幕须配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须配演职人员表,片中对话标注中文字幕(可另附蒙文或英文字幕); 

影片内容积极向上,与心理教育相关,反映当代大学生的人际关系,心理冲突,情绪、情感等大众化,生活化问题。 

二、格式要求:

1.各班级可自行组织拍摄,出1部优秀微电影进行参赛; 

2.参赛影片需制作一条30秒精华宣传片; 

3.影片要求画面清晰,黑白或彩色皆可,画面比例为16:9,音轨以5.1环绕声优先,不得为单声道; 

4.影片时长控制在8-15分钟内,影片格式为MPG(不压缩),分辨率要求设为1920×1080PPI; 

5.作品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负责人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并送至学生会心育部; 

6.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上交作品。

三、免责声明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本次活动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特此通知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心育部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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