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于2019年5月26日在8号教研楼207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次会议评议小组成员除了学团办辅导员老师外,还邀请了班主任代表、班级学生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参与。
会议开始,杨逸隆副书记宣读了评选要求和评选标准,指出:“评选既要客观公正、优中选优,也要考虑年级差异、专业均衡。”评议小组本着民主评议和充分酝酿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进行了充分地、积极地讨论,对每名参评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表现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选出20名自治区“三好学生”、3名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6名自治区“优秀毕业生”和1个自治区“优秀班集体”上报学校审议。
此次探索学生“评优”工作的新做法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我院师生对“评优”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让学生们有了更多的“参与感”,使得“评优”工作更加客观、公正、透明,为我院今后开展“评优”“评奖”及其他评比工作提供了新模式、新思路。
参会评议小组
评议小组认真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