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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发扬沈炳麟先生“为善最乐”的崇高思想。本着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为培养年轻学生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的目的,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旨在无偿捐资帮助部分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其学业。现开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入学后在各方面表现积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5、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要求手写,不得涂改,内容真实、充分。

2、学生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已交过的学生无需再交)。

3、《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一寸照片直接彩印。

三、资助人数与金额

1.2015级、2016级、2017级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90名,本学期继续申请,报送上一学年的院办盖章的成绩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各一份。如有因故退学以及不思进取,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二门学科经补考不及格)或严重违规违纪、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可停发其助学金。所缺名额,根据“申请条件和评审顺序”公开更换受助学生的名额

2.本年度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继续资助我校2018级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共3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每学期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连续资助四年。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动科院 2 兽医院 2

农学院 2 生态院 2

机电院 3 林学院 2

水建院 3 材艺院 2

能源院 2 经管院 3

食品院 2 计算机院 1

生科院 1 人文院 1

外语院 1 理学院 1

2018年10月26日上午12:00下班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办(旧报告厅111)。

水建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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