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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编辑:张艳凤 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内农大党发〔2019〕20 号)、《内蒙古农业大学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农大学字〔2015〕12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秋季学期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

本次涉及评审的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项目有:勤则通奖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蒙草励志奖学金、圣牧优才奖学金、平安产险奖学金、倾城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何康奖学金。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申请奖学金项目的本专科生《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60分及以上),个人宿舍卫生达到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及以上(三星级及以上)。

三、勤则通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

“勤则通”奖助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具有内蒙古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其他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困难;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申请时综合排名处于所在班级前1/2;上一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3.生活俭朴,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4.申请人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5.本奖助学金大学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获得。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名额20人,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学院名额见附件。

(四)提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一份,要求机打;

2.“勤则通”奖助学金推荐表一式一份,要求机打;

3.“勤则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一份,要求内容手写;

4.个人体测成绩单一式一份;

5.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材料于9月27日17:00前报送至学办111三叶老师处。

四、乌兰夫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选其他条件

上一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10,且无不及格课程。或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10,但达到前3/10(含3/1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名额32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学院名额见附件。

(四)评审材料及要求

1.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个人体测成绩单一式一份;

3.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材料于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学办111三叶老师处。

五、蒙草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蒙草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向涉农专业适当倾斜。

(二)评选条件

本科生无重修课程,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5;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修读的课程成绩良好(75分以上),英语考试通过国家六级(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博士研究生必须是SCI或EI收录,硕士研究生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蒙草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50人,其中本科生40人,研究生10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学院名额见附件。

(四)评审材料及要求

1.蒙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个人体测成绩单一式一份;

3.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材料于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学办111三叶老师处。

六、圣牧优才奖学金评选要求(水建院无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圣牧优才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动物科学学院、兽医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的学生,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2,且无不及格课程。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科技作品者优先。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圣牧优才奖学金2023年评选指定学院及专业30人:动物科学学院10人(动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营养方向)),兽医学院10人(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药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6人(园艺),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4人(草业科学(草学方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四)评审材料及要求

附件8圣牧优才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9圣牧优才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七、平安产险奖学金(水建院无名额)

(一)评选范围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林学、草业科学等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评奖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的学生,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3,且无不及格课程。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科技作品者优先。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中国平安产险奖学金每年评选10人。其中动物科学学院2人,兽医学院2人,农学院2人,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2人,林学院2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四)评审材料及要求

附件10平安产险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1平安产险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八、倾城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倾城助学金由内蒙古倾诚商务有限公司出资,用以资助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已认定家庭特别困难或家庭突发变故、罹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资助人数每年20人,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学院名额见附件。

(三)评审材料及要求

1.倾城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个人体测成绩单一式一份;

3.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材料于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学办111三叶老师处。

九、应善良助学金

(一)新增受资助学生申请条件2023级新生

1.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2.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3.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一份,要求手写,不得涂改,内容真实、充分;

2.《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一式一份,一寸照片直接彩印。

(三)继续受助学生条件:

2020级、2021级、2022级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90名,本学期继续申请,报送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附件15、附件16、附件17《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电子版(私信发给三叶老师)。如有因故退学以及不思进取,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二门学科经补考不及格)或严重违规违纪、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可停发其助学金。所缺名额,根据“申请条件和评审顺序”公开更换受助学生的名额。

(四)名额和资助标准

每年新增30名新生年级指标,符合条件可持续资助4年。每生14000元,分八个学期发放,每学期1750元。新增受助学生名额见附件。

(五)报送要求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材料于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学办111三叶老师处。

十、何康奖学金只限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学生申报

(一)评选范围

何康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内蒙古农业大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涉农专业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其他条件

1.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5。

2.在读期间不可重复获奖。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每年评选8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学院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材料要求:

1.附件18《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内容需手写);

2.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份(申请书需打印,签名需手写);

3.个人体测成绩单一式一份;

4.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材料于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学办111三叶老师处。

十一、评审及发放

(一)因学校相关系统未开权限,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线下形式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系统内审核,线上公示形式包括且不限于“易班快搭(签名墙)+易空间”。

(三)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助项目初审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根据奖助学金项目捐赠协议,将最终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资助方。

(五)上述奖助学金均一次性完成发放。

十二、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本通知中所涉及的所有成绩均为2022-2023学年两学期成绩。

(二)各班级评审工作必须在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和资助。

(三)各班级须指导参评学生准确提报个人申请材料,并严格把关。如出现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奖助学金者,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已发资金,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四)奖助学金项目名额分配、评审时间安排及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

(五)乌兰夫奖学金,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并组织公开答辩,将竞争与展示有机结合,提升评审过程的育人成效。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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