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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外出实习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4-23 编辑: 浏览次数:

 

一、注意事项

1、外出实习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若有丢失,外出前务必补办。

2、教学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必须事先向实习教师和辅导员请假,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违纪处理,实习成绩为零。

3、坚决服从实习安排,按时返校,按规定时间集合,乘车、就餐,不误时,不误事。

4、遵守实习纪律,服从有关规定,听从带队教师、班干部的管理和安排,坚持集体行动,不私自离队,不独行,不组织或参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向带队教师请假。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保密制度等),尊重实习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得和当地人员发生冲突。

6、与陌生人交往时刻保持警惕,与陌生人来往不得频繁亲密,不得轻易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或地址告诉他人,不得将陌生人带至住宿地。

7、严禁进入危险和不安全地带,尤其不得在危险地段拍照、戏嬉,打闹,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8、严禁擅自到非游泳区(江、河、湖、海)和游泳区(游泳池或江河、湖泊海洋边游泳地)游泳。

9、坐车、住宿、游览过程中,密切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0、注意饮食卫生,多饮水,勤洗手,不饮食变质、过期和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不喝酒,不饮用当地自来水,防止水土不服和食物中毒。

11、注意穿着便于出行和实习的服装和鞋袜,不佩戴贵重饰品,根据实习地点气候特征和实习课程特点携带外出必备生活用品、实习用品和常用药品(如:创可贴、消炎药、晕车药、止泻药、感冒药等)。

12、进入住宿地后首先检查设施及物品是否完好,了解宾馆住宿规定和安全通道路线;若有异常及时告知带队教师。

13、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实习期间,需要在地面或立物上做标记符号的,要事先征得带队教师和有关单位的同意方可。各种符号标记要求规范,美观大方。在公园、公共场合、参观基地严禁乱涂乱画。

14、按照实习指导要求,认真刻苦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按时完成课程教学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

二、基本要求

1、要严明纪律,在理念上把实习当成第二次军训,加强自我管理,增进团结友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在行动上保持统一,严禁自发小团队活动,模范遵纪守法,谨记自己是大学生,要展示大学生良好形象。

3、要听从实习老师的安排,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掉队的精神,把握每一次学习的机会,认真听取带队教师的讲解,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力争实习过程中学业有提升,实践能力有提升,健康快乐安全地完成专业综合实习任务。

4、要提高警惕性,做到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事故。注意保管好各类重要资料、图纸等。防止发生丢失和泄密。

5、每一位同学都要对自己高度负责,无条件服从带队老师的管理,班级干部和党员要负起责任,起好带头作用,坚决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平安返校。

 

 

                 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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