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各班级:
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治区红十字会决定资助我院2012级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班级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材料于10月17日上午下班前交学办吴青海老师(登记表一式两份)。
评选要求:
1、被选学生必须为2012级新生且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获得社会、政府、学校或其他部门资助的学生。
3、所交材料包括: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有关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书面申请书、个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2012年“博爱一日捐”资助贫困大学生登记表》(附后)。
2012年“博爱一日捐”资助贫困大学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