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院领导、系主任、党支部书记、教授委员会委员、学科主任: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校关于转发《意见》的通知发给您,请您认真学习该《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围绕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我院关于创新能力提升的思路和举措,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7月15日前交院分党委,电子版发至王力邮箱。学院将于近期举办“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题研讨会。
自治区通知文件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