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深入落实《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抓学风促学业工作方案》精神,构建我校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推动我校整体学风的提升,现决定对我校2015—2016学年在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中的“标兵班”“优秀班”“进步班”进行评比表彰,请各学院根据我校下发的《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比,将评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的总结中要突出本学院学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创建目标,主要措施和途径,并以此为依据开展评比。
2、“标兵班”比例
(1)全院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上报3个“标兵班”
(2)全院学生人数在1000-2000人的上报2个“标兵班”
(3)全院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上报1个“标兵班”
3、“优秀班”的班级数不超过10%,“进步班”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上报(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数的2%)。
4、上报的“标兵班”“优秀班”“进步班”要附班级的突出事迹材料和申报表(一式两份)。
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