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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
发布时间:2016-11-18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一、宗旨:

为了落实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相关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加强汉族与各少数民族的交流,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下称“轩辕”)主席罗文春先生发起,轩辕教育基金会永远荣誉会长曾京先生出资,在我校设立“香港轩辕基金会种子基金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内蒙古农业大学“香港轩辕种子基金助学金”专门用于资助内蒙古农业大学品学兼优、家境贫寒(家庭收入标准在我国贫困线以下)的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每年不能低于受资助总人数的50%,并尽量向农业类专业倾斜。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和回报态度;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4、申请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2017学年贫困库学生); 

5、上一学年未受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6、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 

7、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其中少数民族

动科院 

2-3 

兽医学院 

2-3 

农学院 

3-5 

草资院 

1-2 

沙漠院 

2-3 

机电院 

3-6 

林学院 

3-5 

水建院 

3-6 

材艺院 

2-4 

10 

能源院 

2-4 

11 

经管院 

3-6 

12 

食品院 

3-5 

13 

计算机院 

1-2 

14 

生科院 

1-2 

15 

人文院 

1-2 

16 

外语院 

17 

理学院 

合计

60

34+

五、评选要求:

1、报送时间为11月21日中午下班前送到学办。 

2、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申请书一份(手写);上一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单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特此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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