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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海鸥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9 编辑:高栓伟 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内农大党发〔2019〕20号)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农大学字〔2015〕12号)文件规定和《关于香港海鸥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

香港海鸥助学金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申请奖学金项目的本专科生《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

(七)宿舍卫生三星级及以上(含三星级)。

)评选范围

我院大一年级A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评选其他条件凡申请及获得本次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

3.优选家庭困境的大学生。

)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名额1人,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年,连续资助四年。(注明:此次评选系因学生参军需更换人员,此前已评定的人员无需重新申请。本次评定的人员,其助学金将在大一下半年发放1500元,自大二起按每年3000元的标准正常发放。)

)提报材料:

1.附件7香港海鸥助学金2025年申请表电子版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电子版一份。

3.体测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于3月23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sanye305160778@126.com(文件命名格式:某某香港海鸥助学金申请)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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