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合理“流动”的原则,我院经研究决定将2016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的部分学生分流,并从其他专业(不含建筑学专业)选拔优秀学生补充至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规模及范围
1.分流和选拔原则:学院卓越班学生在读期间实行末尾分流制,凡出现智育课程不及格(不含补考)情况的、课程综合成绩(或学分绩点)排名后20%左右的学生,将被分流至学院指定的非卓越班专业继续就读;学院非卓越班专业的学生可通过自愿申请、公平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选入卓越班就读。
2.分流规模:卓越班学生人数一般为30人,分流规模一般控制在20%左右。
3.选拔范围:卓越班分流后空缺,将从学院2016级非卓越班专业学生中选拔补充。
4.教学安排:卓越班执行“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各门课程不做分级教学,且单独编班,单独授课。
二、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以院长任组长,以教授委员会为主体、分管教学的学院负责人、学院分党委和相关专业的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分流和选拔工作。
三、分流和选拔依据
依据卓越班学生大学一年级两学期的课程成绩进行分流,凡出现智育课程不及格(不含补考)情况的直接分流,其余分流学生按照数学占35%、英语占35%、其他课程占30%的综合成绩进行确定分流。
非卓越班学生根据自愿报名和数学、英语及其它课程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拔,其中数学占35%、英语占35%、其他课程占30%,且所有智育课程不能有不及格(不含补考)情况。若选拔出来的学生综合成绩低于原拟分流学生综合成绩的,不予选入卓越班,并保留拟分流学生于卓越班继续就读。
已确定被分流的学生,根据学生自愿,可在学院指定的专业中继续就读。
四、具体程序
1.拟参加进入卓越班学生,需填写《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卓越班”报名表》,并于9月7日前报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515。
2.学院根据2016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学生课程成绩选拔报名学生课程成绩情况确定分流和选拔人数和名单。
3.公示分流和选拔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期间确定分流学生的班级去向。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生按学院通知进入相应班级继续就读。
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