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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建院学生课堂(实验)学习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8-10-31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为切实规范课堂秩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有序推进教学活动,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一、学生应尊重老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规定的学生守则、各项纪律和本行为规范。

二、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语言文明,举止优雅。上课前必须携带与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

三、学生必须每堂课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听课准备工作。除特殊原因外,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进入教学楼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课或自习的活动。学生上课或自习,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五、学生在上课期间,应靠前就坐、关闭手机及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设备,集中精力听课,参与课堂活动。对上课玩手机或者其他电子产品、拨打或者接听手机,收发短信、使用手机上网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代为保管,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或者向学院教学办反映。

七、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必要时,教师应安排学生护送患者及时就医。

八、学生不得在课桌、墙壁等教学设施上乱写乱涂乱画,保持教室环境的清洁文明。

九、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成为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并认真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

十、水建院学生课堂(实验)“八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旷课;

2.不准在课堂上吃零食;

3.不准在课堂上睡觉;

4.不准看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的书籍;

5.不准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讨论与课堂无关的话题;

6.不准随意走动,进出课堂;

7.不准起哄、打闹,有不尊重老师的行为;

8.不准在课堂上玩手机及电子娱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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