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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教务处—关于在2020届本科学生中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编辑:郭金燕 浏览次数: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学校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选拔组织工作。

组长:高聚林

副组长:黄龙海、芒来、刘廷玺

成员:包庆丰、李伟威、牟献友、王喜明、韩瑞平、赵国年、

彭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牟献友任办公室主任,李伟威、韩瑞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2.各有关单位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授委员会委员和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等选拔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由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学业成绩、平时表现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全面考察、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既要注重专业能力,也要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核。

3.统筹分配推免名额。推荐人数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数执行,结合我校一流学科、少数民族教育、英才班、教育部卓越计划班及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等因素统筹分配名额,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的蒙汉双语授课、汉语授课学生推免名额不能互相调配使用。若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须退回剩余名额,由学校进行二次分配。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理想抱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劳动,关心集体,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以学生处文件为准)。

2.修读的各门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加权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达到80分及以上;成绩合格但又选择重修的课程,以最高成绩计。

3.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英语425分,小语种60分);在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蒙汉双语授课班、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可适当降低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平均在本班前三分之一。

  1. 每学年体测成绩均达到50分以上。

    上述成绩计算期:4年制本科为1~6学期(三学年),5年制本科为1~8学期(四学年)。

    四、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修读的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组成,其中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占70%,综合考核成绩占30%。

    2.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面试成绩等评定综合考核成绩。要将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科竞赛获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团学活动(工作)表彰奖励、科研创新潜质等情况纳入学院推免遴选考核指标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汉语授课班中的少数民族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3.有特殊学术专长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免。学生需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证明材料,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答辩通过者优先推免

    五、推免程序

    1.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原则和条件制定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含遴选考核指标体系)并公示。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

    3.各学院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六、学生申请材料

    1.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成绩单(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能证明学生学习、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材料。

    5.书面申请书。

    上述各种证书均为复印件(A4纸),书面材料应打印(A4纸),所有材料要求规范、整洁,按1,2,3,4,5的顺序装订(不加装封皮),一式两份交学院,其中一份随上报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另一份留存学院。

    、时间安排

    推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推荐阶段、接收阶段、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推荐阶段于9月25日前截止,接收阶段于10月25日前截止,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于11月20日前截止。推荐阶段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0日~9月11日:学院制定并公示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含遴选考核指标体系);

    2.9月12日~9月16日:学生向所在学院申报;

    3.9月17日~9月18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结果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9月19日:学校审核;

    5.9月20日~9月27日: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

    八、上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务必于9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材料包括(1)学生申请材料;(2)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3)加盖学院公章的推免汇总名单(见附件3)1份,并在备注中标明蒙汉双语授课班、预科班、民族班、英才班学生,同时将汇总名单Excel表格发至xuejike1321@163.com

    九、支教研究生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精神,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详见校团委有关通知。

    十、其他

    1.对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同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因违纪受处分或因本人原因不宜推荐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各单位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推免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4.校纪委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与信访举报,电话:0471-4309278 ,电子信箱ndjjw@163.com;教务处学籍科负责政策咨询,电话:0471-4318892。

    附件:

    1.2020届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2020届毕业生推免汇总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代章)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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