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各学科各方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农业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学科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执行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从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出发,对《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试行)([2018]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关于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规定(修订版)》,进一步强化论文产出质量。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1、适用范围:硕士、博士研究生。
2、论文成果形式及取得时间要求:论文成果形式为正式发表的期刊或录用通知书。论文成果在盲审之前必须取得,方可申请提交学位论文和参加盲审及毕业答辩。
3、论文审阅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投稿前必须就署名、投稿杂志的类型、级别和稿件内容等问题交导师审阅,不得擅自投稿。
4、论文把关要求:导师负责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对发表的论文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学生和导师均应受到相应处分,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内蒙古农业大学)发表(或录用)本行业领域1篇中文核心(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且为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期刊论文。
6、三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一作者、导师(或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或合作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内蒙古农业大学)发表(或录用)本行业领域1篇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论文;或取得专利1项(排名前2名);或取得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前2名)。鼓励两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或取得软件著作权,但不作强制要求。
7、博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是内蒙古农业大学)见刊(或online)本行业领域1篇中科院分区三区及以上的SCI收录期刊论文;或见刊(或online)本行业领域2篇中科院分区四区及以上的SCI收录期刊论文;或见刊(或online)本行业领域2篇或以上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且累计综合影响因子≥3.0。
8、其他说明:其他未说明事宜执行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相关规定。
9、本规定从2020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