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建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07-08-25 编辑: 浏览次数:

一、宗旨及适用对象

为了密切团结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使组织内成员各司其职,顺利开展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对象为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

二、管理细则

1、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忙,相互监督,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2、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

3、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

4、学生会各项活动对内部成员公开征集“黄金点子”,由秘书处记录,并成为年终考核依据。各委员若有建设性意见,可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在全委会上提出,交由主席团讨论;所宣布执行之决定必须是主席团统一决议。

5、开展大型活动时,由主席团负责并统一调配任务,并在活动开展前召开全委会由主席分配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督促本部人员工作。活动结束后评出当次活动优秀工作人员,由秘书处记录并在考核表上加上相应的分数。

6、各部门工作由部长统一负责,应有明确分工,做好各项活动的计划和总结。

7、各部门每次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并以文件形式交由秘书处存档,每次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各部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展活动。

8、值班人员应按照《水建院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制度》进行值班。

9、组织成员应自觉遵守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纪行为,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经全委会讨论给予组织内批评、警告、停职、开除等处分。

10、关于考核中涉及的表扬、批评、警告、记过等奖惩措施的规定:表扬一次加5分,批评一次扣1分,警告一次扣3分,记过一次扣5分。

三、会议秩序制度

1、无故不参加会议3次以上(包括3次)的部员,将直接免去其在团总支学生会的职务,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的部员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10分,无故不参加会议1次的部员给予组织内部警告处分。

2、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时,部员应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由主席、秘书长签字予以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本次会议。

3、参加会议迟到累计达两次者,在全委会上给予批评,写出书面检查上交主席团并存档。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向主席团成员请假。

2、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对所有来电、来人情况均应做记录。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主席团成员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3、值班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注意个人仪表、言谈举止。值班人员接待来访人员须诚恳、热情,讲普通话。

4、值班人员应做好物资往来记录,保障组织内部物资不流失,爱惜办公室物品。

5、值班人员应做到不吸烟、不打牌、不喧哗、不玩电脑游戏,如发现违规者一次扣5分。

6、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整洁,每天值班的人员应在值班结束后将办公室整理打扫干净。

7、本制度由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监督实施,并将值班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对各成员进行考核。

五、考勤制度

1、组织成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勤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会议和日常工作值班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事不能参加会议(活动),须向会议(活动)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后妥善安排其他人员代行。

2、全部工作由考核小组统一考勤,主席团进行监管、协调、督促,各部门组织活动由各部部长或主要负责人考勤。

3、每人从0分记起,每出席一次活动加5分,逐渐累加,学期末不足60分者,给予开除处分,对于组织成员内务不合格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组织内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

4、考核组将定期在会议上公布考勤情况。

本规章制度自二00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上一条:水建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职能简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