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4、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10;
6、三四年级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
7、申请学生所在宿舍必须达到星级标准;
8、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3—2014学年)》一式三份。
2、由院办教学秘书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的2013—2014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一份。
3、本人申请书一份,要求A4纸打印,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4、个人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本次填写“2013-2014学年”。
3.“学号”一项按校园卡号填写。
4.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5.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6.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7.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8.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10.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